“我定好了装修公司,才知道这个小区配套设施不合理,不能交房,没办法钥匙也领不了,只能推迟到今年4月份。但直到目前,房子的配套设施还没有完成,装修也没办法进行了。”宋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向装修公司提出要退款的时候,被告知需要支付20%的违约金。“当时我们确实也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里也约定如果出现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我装修的全款是38000元,如果要支付20%的违约金,大概7600元,这对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新房没有交工,还要支付大笔的违约金,他认为很不合理。
对此,记者咨询了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有约定,就按照约定进行。如果宋先生的违约没有对装修公司造成实际的损失,消费者可以通过法院等部门申请降低违约金支付额度;如果给装修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装修公司也可以申请更高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