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于装修公司的不负责任而引起的:
1、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家装为“全包”的方式中。装修方式一般分“清包”和“全包”两种。所谓“清包”,即包工不包料。所谓“全包”即包工包料。如果消费者选择“全包”方式,一些装修公司在材料的使用上常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手段来蒙骗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权益受损。
2、延期完工:
有些专修公司在开始的时候会热情满满,但过了一段时间或者单子签好之后就像不关自己的事一样,以为业主拿他没办法,在施工进度上严重滞后,像以上刘先生就属于这种情况。
3、施工质量差:
一些装饰公司由于施工人员素质差、技能低,从而引起家装中很多工程部合格。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木地板开裂起翘。据相关部门统计,近两年家装投诉中地板列五大类商品之首。朱先生家铺设仅3个月的实木地板,已经出现10余处缝隙,最大裂缝将近1厘米。近期,申城忽而高温忽而下雨,部分居民家的“弱质”地板“险象环生”。
b.劣质瓷砖问题。客厅地砖、铺贴墙面的瓷片的表面或接缝不平整、瓷砖色差大、有裂纹、花色不均匀等问题最常见。
4、墙面涂刷面积的计算:
居室的涂刷面积到底如何测量?有的公司为了多算面积,重复计算面积时有发生。
二、业主、装修公司双方的责任:
1、合同签订不规范或内容残缺:
一些消费者与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往往比较轻率随意,一些应约定的条款不甚明确,有的条款含糊其词,致使装修一旦未达到预期的要求便产生纠纷。
2、装修业主维权意识不强:
很多业主由于没有经验,在维权意识上不强烈,甚至相信装修公司在装修前仅作“口头协议”,不料事后装修公司翻脸不认账,纠纷投诉就在所难免了。
在家居装修中,我们必须要有很强烈的维权意识,但很多情况下自己提交的家装投诉是不会被受理的。那哪些家装投诉是不予受理的呢?
1)无法提供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这种情况一般是经熟人介绍的的装修公司,装修者一般并不了解对方的底细,常常是见不到装潢公司,只和某个联系人保持接触,交了首期装修款后,联系人雇来的施工队就会上门装修,几天后装修者突然发现联系人再也联系不上。
2)装修者与家装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的。装修公司的员工瞒着公司都会对装修者采用一些表面打折、优惠、逃税的手段,而在正规的合同手续方面百般拖延。
3)双方协定已在合同中约定,而装修者又对合同提出异议的。
4)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
5)超过家装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但违约责任。
6)提供不出家装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
7)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
8)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9)双方之间已达成协议,业主无法申明新情况和新理由的。
10)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家装纠纷解决途径:
1、消费者协会
当消费者在装修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又与装饰公司沟通未果时,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便是向消协投诉,拨打消费者协会的12315热线寻求帮助。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介绍,热线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电话后,会详细记录投诉内容。首先,消费者必须能够明确提出被诉方,也就是必须要有明确投诉的对象,消费者要提供被诉方的准确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消协工作人员与被诉方联系。消费者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发票、合同等。在对投诉信息及证据进行一一甄别后,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会与被诉方联系,了解事实经过及情况。如果双方对事实经过各执一词,则工作人员会进一步展开调查,由被诉方举证。如果被诉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消协则会告知消费者并不予调解;如果经调查认定责任在被诉方,消协会出面对双方进行调解。
2、行业协会
当消费者遇到装修纠纷的时候,投诉到相关的行业协会也是一种解决问题比较有效的途径。大部分行业协会都设有咨询投诉部门,开辟专用投诉电话。
如果消费者的投诉是针对协会的会员单位,由协会出面进行协调,一般沟通起来会比较顺畅,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首先,协会作为会员单位的组织者与管理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协会出面调解的情况下,企业至少会有一种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此外,协会有一定的入会门槛,其会员单位一般是有一定规模的装修公司,这样的公司是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才树立起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他们对于品牌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网站的投诉平台公开透明,无论过错在哪方,企业毕竟不愿将负面信息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然而,协会毕竟不是全部装修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对于非协会会员单位,协会的威慑力就显得渺小了。事实上,针对这部分企业的投诉却偏偏占到全部投诉的绝大部分。刘淑云告诉记者,甚至有的消费者连所选用装修公司的地址、电话都没有,这给协会的协调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3、法律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具有强制性的,却只有很少的消费者选择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维权。记者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究其原因,一是司法途径有一定的程序,这就意味着需要耗费一定时间。为了便于取证,对于房屋装修中的问题最好保持原样,不做修复,这无疑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消费者的入住。此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需要产生一定的费用。数万元的装修消费虽说不是小数目,但是,为解决纠纷再花费一定金额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这样做往往得不偿失。综合考量花费、耗时与最后的成效,令很多消费者对这种途径望而却步。
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解决家装纠纷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算是解决家装纠纷最有效的途径,但考虑到这两条途径所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大部分消费者还是选择了与家装公司协商、申请消协调解和投诉到相关行业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专家指出,选择协调解决纠纷的途径进行维权,消费者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不仅是为了便于维权过程有理可循,还可以起到尽量避免纠纷产生的功效:
1、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开工,最好在家居装修前先学习一些装修的基本常识,了解家装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掌握相关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家装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
2、在选择家装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家装企业验明正身。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的大型家装公司。家装企业不仅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还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消费者要与家装公司签订完整的家装合同。消费者最好与家装企业签订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市的正规家装企业在与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时,使用的基本上都是这个版本的合同。
此合同中,不仅明确了工程概况、付款方式、工程验收、违约以及保修条款等大的条款,更将工程报价单细化,包括了工程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等详细条目。签订详实的合同,施工便有了执行的依据,即便在家装过程中产生了纠纷,也可以有理可循,更方便取证。
4、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切不可轻信家装公司的花言巧语,一定要求家装企业将口头承诺写入合同并盖章。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审核条目内容。合同中家装企业的办公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合同的乙方是否就是所选用的家装企业。合同中是否明确划分违约责任以及是否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还要仔细研读工程概况,做到心里有数。
5、最好在家居卖场签订家装合同,这样就像是给家装上了“双保险”。如果出现纠纷,若家装公司对于问题一再推诿,消费者也可以要求签订家装合同的家居卖场出面进行调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求家装公司加盖合同章外,也要到卖场加盖合同章。
6、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家装过程中的每一个凭证。尤其是装修中间环节产生的收费,一定要注意保留收据,哪怕是字据,这都可以作为日后纠纷调解过程中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