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我做主”是今年的3·15主题,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在购买东西的时候,真的做的了主吗?咱包头装一网的小编在家居装修方面倒可以给您支个招,教您巧妙避开这些陷阱。
标识缺失难以维权
行业现状:北京市工商局进行的抽检公式中,经常出现部分不合格产品标识不清、根本无法联系厂家的情况。而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进行的床垫产品比较试验中,40个床垫样品中22个样品产品标识信息不全,很多样品生产企业信息、使用说明等内容缺失,个别样品甚至产品包装内只有一张品牌宣传页。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联系不上销售商,根本无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解析: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材质标称不清容易被骗
行业现状:消费者在购买木质产品时,很容易受到木材“华丽”的名称诱惑,而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心理,往往给有着正规学名的木材起接近名贵木材的“俗称”。有的商家并不了解木材的属性和名称,只是看着木材形似某种高贵木材而取名;有的商家则属于知道消费者在木料的名称上容易被误导,刻意在标注木料时加以修改,纷纷与“名贵”树种如红木的紫檀、花梨木等“沾亲带故”,为卖高价埋下伏笔,此现象在实木地板和实木家具行业尤为突出。虽然媒体早在2009年就曝光过此现象,但直到去年,北京市工商局仍查出市场上存在实木地板材质名称标识不规范的现象,如将“刺槐”标示为“金钢柚木”、“绿心樟”标示为“紫檀”、“番龙眼”标示为“龙凤檀”,“孪叶苏木”标示为“巴西花梨”等。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实木地板时,如果您本身比较在意材质,且产品价格也较高,建议您自己先了解材质的相关学名,并要求商家提供相应木材检验证书等资料,签署正规合同,写清学名,一旦有所怀疑,可将其送至检测机构检测。
咱包头装一网的小编认为,在您选择装修家居产品的时候,尽量在正规卖场购买家居产品,因为卖场在选择商品入驻时就会查验相关信息,已经进行了第一道把关;消费者自己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是否配齐产品质量法要求的如上信息,如若没有,最好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