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可以通过公积金账户余额抵偿每月公积金贷款。20日,相关工作人员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2月26日开始,包头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同时停止办理按年对冲还贷提取业务。
据悉,根据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为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方便缴存职工利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今年12月26日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同时停止办理按年对冲还贷提取业务。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抵偿其每月实际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的一种还款方式。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分为足额对冲和差额对冲两种方式。而在此之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展“按年对冲还贷”提取业务,即凡在市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当年应还款本息总额。
申请按月对冲还贷须满足哪些条件?
借款人自愿申请;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为唯一账户;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低于其一年的贷款应还款本息额;借款人申请时不存在逾期未还款情况;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法院冻结情形。
按月对冲还贷方式如何划款?
足额对冲,即借款人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大于其月还款额,直接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划转资金抵偿其贷款本息。
差额对冲,即借款人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小于其月还款额,从借款人还贷储蓄卡及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划转资金抵偿贷款本息。
划款顺序为:1.借款人已绑定的还贷储蓄卡;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须确认每月还贷资金是否充足
借款人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后,每月应根据还款额、还款时间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存款情况,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如不足需提前向还贷储蓄卡存入补充资金,保证每月足额还款。
足额对冲的:如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低于其一年的贷款应还款本息额的,即时中止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待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达到其一年的贷款应还款本息额时,方可重新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差额对冲的:如借款人还贷储蓄卡划款不成功,即时中止按月对冲还贷业务,6个月后借款人方可重新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如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低于其一年的贷款应还款本息额的,即时中止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待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达到其一年的贷款应还款本息额时,方可重新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中止后,扣款方式自动变更为还贷储蓄卡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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