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包头最热的那几天里,70岁的赵桂芬老人最爱待在自己家中,享受一片树荫里属于一楼住户的清凉。
赵桂芬的家在青山区兵工华居,2010年通过廉租房实物配租的方式,交由他们老两口居住。“当时一进屋里我和老伴儿都哭了,厨房、卫生间的设施都齐齐备备的,连灯都给安好了,到现在还用着,装修质量一点儿都不含糊。”赵桂芬激动地说。
从七年前搬到这里居住,赵桂芬的生活就从寄人篱下的凄凉变成了幸福晚年的节奏。48平方米的房子虽小但很温馨,足够老两口住。小区周边北方广场、四医院等成熟配套,满足了老人日常遛弯和就医的需求。一年1400余元的房租也在这户低保家庭的承受范围内。
据包头装修网了解,多年来,包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列入全市重点工作,作为主要民生工程来抓,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学规划发展,努力完善制度保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2004年我市开展以廉租补贴资金的形式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保障。截至目前共发放66793户,11743万元。
2008年按照国家、自治区政府要求,开始新建廉租住房,实现了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了不同需求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为了满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我市从2010年开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用来解决有一定经济能力,但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体现服务企业,服务主战场的工作基调,结合企业工厂位置偏远,生活不便的实际情况,以翻新改建职工宿舍、单身公寓的方式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实现了保障方式多样,保障供应体系健全。
截至目前,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共计建设38945套,已分配28552套,其中政府投资建设29101套,分配18996套;企业自建9844套,分配9556套。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2012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包头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4年,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为了有效整合保障性住房资源,提高政府资金和房源使用效率,促进租赁型保障住房专业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我市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打破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界限,实现了融会贯通,并轨管理运行。
包头装修网还了解到,2017年,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要求,着力分配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全市年内计划分配5825套,其中,昆区1473套、青山区45套、九原区2189套、高新区627套、石拐区762套、土右旗474套、达茂旗255套,目前各地区正在加快完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室内装修工程,制定项目分配实施方案,市住房保障局积极向上级申请配套设施补助资金,确保年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保障申请家庭住房需求。
(来源:包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