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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局采取以下措施扎实推进公租房分配工作:
◆扩大公租房政策覆盖范围。我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于2016年修订了《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后的《细则》降低了公租房准入门槛,放开了户籍限制,放宽了准入条件,扩大了公租房保障范围,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根据新修订的《细则》,我市公租房保障群体主要包括:本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农牧民工。
◆提前启动公租房分配前期工作。该局依据新修订的《细则》,在公租房建设期间,提前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申请条件及需提供材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流程》等一系列制度;提前对公租房周边商品住房租金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为租金合理定价做好准备。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保障了公租房分配的及时、有序。
◆举办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培训会。该局组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通过政策解读和讲解公租房项目情况以及配租政策、配租工作流程等内容,为公租房分配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审三公示”、配租全过程公开,保障了公租房分配的公平公正。为了保障公租房分配的公平公正,该局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环节“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阳光操作程序。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进行第二次公示;最后由市公房局进行审核,提出最终审核意见并进行第三次公示。在房源供小于求的情况下,采取公开电子摇号方式进行配租,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分配环节的透明度,做到全过程公开,阳光操作。该局组织实施的公租房分配摇号现场由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全程参与、纪检监察部门跟踪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代表以及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代表现场监督;摇号过程由公证处的公证员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证明。
◆便民措施服务群众。为了给申请公租房的群众提供方便,“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该局主动协调对接产权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将原来由公租房申请人提供的“房产情况证明”,改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批量核查,公租房申请人不再需要逐一去房产登记部门开具此证明,真正实现便民服务。
◆创新摇号分配形式,设置公租房递补资格序号。摇号规则中新添加了多摇出一组选房资格递补序号的内容,在出现摇中号的申请人放弃配租资格时,从摇中选房资格递补序号的申请人中依次递补。此举能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率,减少空置,同时也能及时缓解申请群众的住房困难。
◆加大政策宣传,切实让群众知晓公租房政策。该局印制发放了公租房政策宣传手册;在社区、街道张贴公租房申请受理的通告、公示;积极联络新闻媒体,在《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做好公租房的政策宣传;依托“包头房产”微信公众号、“包头房地产网”等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公租房政策及三审公示及摇号配租结果;公布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有关公租房的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
(来源:网易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