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从2017年12月28日起,销户类提取业务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支付。 包头装修网了解,据该中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工作要求,接入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受托银行进行直连支付结算,所有销户类提取业务实现“秒级”到账,办理该类业务的职工不出柜面,即可收到提取资金。
住房公积金销户类提取业务,主要包括离休、退休提取;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提取;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户口迁出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调离本市,无法转入调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取等销户类提取。
办理销户类提取的职工在市中心各管理部提交申请材料后,各管理部即时受理,即时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支付。销户类提取业务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短至即时,大大缩短了资金到账时间,职工办理此类提取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来源:正北方网)